对羁押措施审查中的绝对无效性:对 2025 年第 18189 号判决的分析

在刑法中,程序保障是个人保护的基石。参与自身诉讼的权利,尤其是在存在限制自由的措施时,是不可侵犯的。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5 月 7 日(存档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,Rv. 288034-01)的第 18189 号判决中重申了一项核心原则:未通知羁押措施审查听证会被处以绝对无效的处罚。这项裁决加强了对被调查人的保护,并强调了严格遵守程序形式的重要性。

羁押措施与审查中的辩护权

羁押措施,无论是人身羁押还是财产羁押,都是具有特殊严重性的工具,在最终判决之前会影响到自由和财产。刑事诉讼法规定了“审查”,这是一个控制机制,允许被调查人或其辩护人对裁决提出上诉。参与听证会对于陈述理由至关重要。正确通知日期是行使这项权利的基本要求,这项权利受到宪法(第 24 条)和欧洲人权公约(第 6 条)的保护。

最高法院的裁决:未通知与绝对无效

最高法院(主席 A. P.,报告员 M. D. B.)审理的案件涉及被告人 C. S. 的上诉。最高法院撤销了 Vibo Valentia 自由法庭的裁决,并要求发回重审,重点关注未通知被调查人审查听证会日期的问题。这一缺陷被认为非常严重,损害了程序的有效性,侵犯了被调查人参与和辩护的基本权利。这种遗漏被归类为绝对无效。

未通知羁押措施审查听证会日期,侵犯了被调查人参与诉讼的权利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 178 条第 1 款 c 项和第 179 条第 1 款的规定,对于未传唤被告人的情况,将被处以绝对无效的处罚,该无效性是无法弥补的,并且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和任何级别提出。

这一判例至关重要。“绝对无效”表示一种非常严重的缺陷,导致行为从根本上无效且无法弥补,即无法纠正。其“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和任何级别均可提出”意味着任何法官在任何阶段都有义务宣布其无效,即使是主动宣布。最高法院援引了《刑事诉讼法》第 178 条第 1 款 c 项和第 179 条第 1 款,其中列出了绝对无效的情况,将未通知被调查人等同于“未传唤被告人”。这种比较强调了缺陷的严重性,因为传唤是保障知晓诉讼和获得辩护机会的首要行为。

对公民的影响和保护

这项裁决对法律从业者和公民都产生了重大影响。对于律师来说,它要求在程序形式的遵守方面保持持续的警惕,尤其是在通信方面。任何遗漏都可能使羁押程序无效。对于公民来说,这项判决是一种保证:司法系统保护基本权利。主要影响包括:

  • 加强保障: 巩固了被调查人参与诉讼的权利。
  • 程序无效: 未通知将导致裁决和审查无效。
  • 主动可提出: 法官即使在没有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能主动发现无效。
  • 防止滥用: 严格执行可以阻止损害辩护权的实践。

结论:公正审判的堡垒

最高法院 2025 年第 18189 号判决确认了保护辩护权的判例。它重申,未通知被调查人参加羁押措施审查听证会并非形式错误,而是动摇公正审判基础的缺陷,导致绝对且无法弥补的无效。这项裁决是对司法系统所有参与者的一项警告,要求他们一丝不苟地遵守法律规定的保障措施,确保每个人都能充分行使其获得公平和完整辩护的权利。这是我们刑事司法公信力和公平性的不可或缺的原则。

Bianucci律师事务所